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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瑟琳调侃我说:“呵呵,你不是自说很厉害吗?况且你还有枪在手,有必要害怕野兽吗?”
“我当然不害怕,我是怕它们不喜欢我,反而对你情有独钟!她说那我就用这把刀,解决了它们的念想。”好吧,她显然很强势,我也没有多余的话说。
其实仔细想想她说的也不错,遇见狼群也不用害怕,我们虽然还没成年,但是光体格基本有了十七八岁的模样了,所以就算那些狼想攻击我们,也得仔细掂量掂量。
当然,如果不是饿的慌的话,它们是不可能攻击持枪的人类,而且狼的智商很高,通常从挑选猎物到计划捕杀都是有节奏的,不可能蠢到莽上来就攻击,除非猎物很弱小,让它们觉得一击必杀。
于是我和凯瑟琳又继续往前走,山里被雪白笼罩一片,此时天空上也不再飘雪,什么松树桦树的,树叶上也被雪花覆盖。
凯瑟琳走在前头,一步一个脚印,她用狙击步枪左瞄右看,能看得出她真想找个什么猎物之类的来试试手感。
我边走边说:“你还是不要把手拿出来了,这外面温度太低,等会给你冻僵了要真遇见猎物时,恐怕你开不了枪了。”
“谢谢提醒!不过我不用你担心,你要是想帮我的话,就多用望眼镜看看哪里有猎物吧。”真是好心当做驴肝肺,待会等你冻成冰棍才知道安逸,老子也懒得管了。
蹿了大半天,人没看到,倒是听到喇叭声传来,我和凯瑟琳回头看去,用望眼镜看了一眼,福克那个家伙既然开车来了。
他就停在远处的泥巴路上,我确实被他惊讶到了,凯瑟琳估计也是,我淡淡了说了句:“这个死变态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?”
凯瑟琳摇摇头,喇叭又再次打起,她说“看来他已经不耐烦了,我们还是先过去看看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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