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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吧,老子也没话说了。
检查枪械,拉上保险,我的大衣胸口内侧就是放枪的好地方,56直接塞在后腰上,而凯瑟琳的皮袄内侧,也是个藏枪的好地方。
福克拿出两百美元,丢在桌子上,他说:“你们三个小鬼听着,这次任务是你们独立完成,他们两个会开车带你们进入市区,而我们将会返回去边境,如果任务失败了,我给你们提个醒,留一发子弹给自己,祝你们好运,准备好就出发吧!”
没有任何犹豫,两百美元就把我们三个卖了,要说生存三天也够了,兑换黎巴嫩磅也二十来万,虽然这个数字听起来很多,但我远远没有想到,黎巴嫩磅面额,最大值是十万的,如果用人民币兑换的话,大概是1人民币兑换190-210之间的黎巴嫩磅吧,所以十万黎巴嫩磅,大概在五百至六百之间。
穿好装备,拿着枪械,天快亮的时候,那两个家伙就开车把我们带往市区了。
路上跟他们嫌聊,得知他们也是圣战的人,只不过几年前就被安排到这里,而且他们也喜欢这里,因为这里比较和平一些。
开车那个年纪比较大,看上去有二十四五岁,挺爱说话,性格倒是还不错的,副驾驶那个比较年轻,人也腼腆,显得有些沉默,至于年龄嘛,估计大不了我们多少。
他们是从阿富汗来的,兄弟二人好像是亲戚,战争夺走了他们的一切,因此他们乱世求存,就加入了圣战组织,因为他们是潜伏的梢子,所以没有用真名,都是用代号。
开车那个叫蓝鸟,旁边那个叫鸽子,我问他们为什么会起这么随便的代号?他们听了也只是笑了笑,我好像问的有些笨了。
凯瑟琳小声的对我说:“圣战组织,都是根据信仰取名的,在马太福音的章节中,鸽子就是圣灵的意思。”
我听得一头雾水,我问她怎么会知道这么多,她说在她们国家也有很多信徒,而且多是这些地方偷渡过去的人,目的就是为了复仇,我说“你是美国人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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